各镇(街道)经发办、各相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促进债券融资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南府办〔2020〕14号)要求,现开展2022年上半年债券融资扶持资金申报工作。请各镇(街道)经发办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发债企业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审核后报送至区金融办,并完成在佛山扶持通平台的审核流程;请符合扶持标准的其他各类机构按以上时间直接将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区金融办。
附件:1.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促进债券融资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南府办〔2020〕14号)
2.债券融资扶持资金申报相关要求
佛山市南海区金融业发展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
(联系人:何颖丝,电话:812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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