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东莞市科学技术奖励方法〉的通知》(东府〔2015〕109号)
2、《关于印发〈东莞市科学技术奖励方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东科〔2015〕208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市科学技术奖的组织(第一完成单位),应当是在本市注册或登记的单位。
(二)申报市科学技术奖的公民,应当是在本款规定的单位工作或与本款规定的单位有合作、协作关系的人员。
(三)申报市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是在本市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科学技术成果,或者以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的组织或公民为第一完成单位或完成人与国内外合作研究开发的成果。
2、权属合法取得,并不存在争议或者异议。
3、具有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并在本单位以外的2个以上单位中实施应用。
三、申报类别
针对不同类别的科学技术奖,符合以下相关条件,可提出申请:
(一)市长奖,分为技术成果类和荣誉类。其中技术成果类市长奖从科技进步奖一等奖项目中推荐产生,荣誉类又分为企业家类和技术领军人物类;(具体申报条件详见《实施细则》第七条、第八条)
(二)科技进步奖,分为技术开发类、社会公益类和重大工程类。(具体申报条件详见《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单位须登录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填报(http:// 59.36.14.9/ujet/);
(二)推荐。镇街(园区)的申报单位由所在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和推荐申报;市属单位由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和推荐申报;医疗类项目由市卫计局进行审查和推荐申报。
五、申报材料
(一)共性材料(详见表一)
序号 |
材料名称 |
要求 |
原件份数 (份/套) |
复印件份数 (份/套) |
纸质/电子版 |
1 |
申请书 |
需在网上填写、打印 |
6 |
0 |
纸质+电子版 |
2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
企业或事业单位提供 |
0 |
6 |
纸质+电子版 |
3 |
知识产权证明 |
如专利证书、论文、专著等 |
0 |
6 |
纸质+电子版 |
4 |
知识产权所有共有人同意申报市科学技术奖的证明 |
有2个以上共有人的知识产权提供 |
6 |
0 |
纸质+电子版 |
5 |
行政许可证明 |
特殊行业提供 |
0 |
6 |
纸质+电子版 |
6 |
纳税证明 |
所在企业或事业单位近三年纳税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
0 |
6 |
纸质+电子版 |
7 |
研制工作总结报告 |
|
6 |
0 |
纸质+电子版 |
8 |
审计报告 |
近三年所在单位经会计事务所所审计的审计报告 |
0 |
6 |
纸质+电子版 |
9 |
应用证明 |
应用类科技成果提供2个以上单位的应用证明 |
0 |
6 |
纸质+电子版 |
10 |
其他 |
必要时提供 |
|
|
|
表一 申请东莞市科学技术奖励所需共性材料目录
(二)特殊材料
除准备以上共性材料外,市长奖和科技进步奖还需根据各自申报要求准备以下特殊材料(详见表二):
|
材料名称 |
要求 |
原件份数 (份/套) |
复印件份数 (份/套) |
纸质/电子版 |
市 长 奖 |
身份证明 |
|
0 |
6 |
纸质+电子版 |
所在单位同意申报意见证明 |
职务研发成果的提供 |
6 |
0 |
纸质+电子版 |
|
所在单位非职务研发证明 |
非职务研发成果的提供 |
6 |
0 |
纸质+电子版 |
|
科技进步奖 |
科学技术评价证明 |
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项目验收书,或专利授权证书,或新药证书等 |
0 |
6 |
纸质+电子版 |
经济效益证明 |
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审计报告 |
0 |
6 |
纸质+电子版 |
|
社会效益证明 |
应用单位出具 |
0 |
6 |
纸质+电子版 |
表二 申请东莞市科学技术奖励所需特殊材料目录
六、申报时间
初定七月份。
七、项目辅导咨询中心
183 1959 1587 王先生
附件:
申报资讯